不久前,環保部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送審稿)》(即《核安全規劃》),明確提出,未來國內建設的核設施及相關領域將全面提高核安全標準。該《規劃》在核電、研究堆、燃料循環、核技術利用、核安全設備、鈾礦冶、早期核設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進步、應急、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規劃頒布實施,未來國內核事業發展將帶動起包括核電安全技術裝備、核燃料處理等領域的產業化發展。
在核電安全技術裝備領域,高標準對傳統核電設備供應商提出技術更新換代要求,從目前來看,三代核電技術全面取代二代技術已成大勢,而三代技術中的AP1000憑借其安全高效性將逐漸成為未來核電技術主流。
值得注意的是,在核電安全主體技術裝備之外,包括管道、安全殼、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及支承鍛件等在內的民用核安全設施有望崛起另一大市場。目前,國家核安全局對于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采取許可準入制。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全年,有超過20家企業相繼獲得該項許可證,上市公司中的南風股份、陜鼓動力等位列其中。
此外,核廢料處理市場也有望成為核安全產業化的主動力之一。長期以來,國內核電業界一直有“重前端、輕后端”的現象,即更重視核電站選址、設計、建設等一系列前端環節,而忽視諸如核廢料處置等后端環節。這使得目前國內亟待處理的核廢料產生量十分龐大。據測算,如果以到2020年核電裝機達7000萬千瓦的目標計,屆時國內的核廢料量將達3.85萬立方米。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如果采用現有技術對核廢料進行處理處置,那么其中的中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理和處置的投資就可達700億元,高放射性廢料處置規??赡芨?。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停滯近一年的核電新建項目審批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內恢復重啟。相關人士透露,按照國務院此前部署要求,新建項目審批重啟須待《核安全規劃》出臺后才可恢復。目前,該規劃已經過環保部審議通過,并送審。國家能源局則被要求抓緊制定出臺《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種種跡象顯示出,在堅定核電繼續安全高效發展理念的基礎上,管理層正在醞釀核電新建項目審批重新開閘。
另據透露,由于2011年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的實際發電量與預期目標相差較大,為順利實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15%”的目標,政策上將更注重水電和核電兩大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這預示著《核電中長期調整規劃》中提出的到2020年核電裝機目標數字或將不低于預期目標。按照目前業界的共識,這一裝機目標將不低于7000萬千瓦。